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蓝芩口服液(扬子江)详细说明书注意事项不良反应用法用量

放大字体  缩小字体 2017-09-08 22:53:45 来源:本站原创作者:李湘浏览次数:9086  

【药品名称】

通用名称:蓝芩口服液

【成份】

板蓝根、黄芩、栀子、黄柏、胖大海。

【功能主治】

清热解毒,利咽消肿。用于急性咽炎、肺胃实热证所致的咽痛、咽干、咽部灼热。

【用法用量】

口服。一次20毫升(2支),一日

【不良反应】

个别患者服药后出现轻度腹泻,一般可自行缓解。

【禁忌】

尚不明确。

【注意事项】

1.忌烟酒。辛辣。鱼腥食物。2.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。

【药物相互作用】

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
【药理作用】

清热解毒,利咽消肿。

【贮藏】

密封,置阴凉处(不超过20℃),在贮藏期间允许有少量轻摇易散的沉淀。

【有效期】

24个月

【批准文号】

国药准字Z19991005

【说明书修订日期】

2007/4/18 0:00

【生产企业】

企业名称: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简称:扬子江 生产地址:江苏省泰州市扬子江南路1号,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字路999号,.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薛家镇云河路9号,泰州市高港区永安洲镇龙凤堂西路9号,泰州市高港区通江东路128号 联系电话:0523-8696199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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